訂房須知 及 更改、取消訂房退款說明

2013-11-03 17:08

 

 
 
注意事項:
 

1. 如果您這次的旅行是需要可以玩鬧熱High整晚的地方,提醒您~我們民宿比較不適合您的需求喔!

2. 民宿未開放戶外烤肉及烹煮食材,尤其是客房內禁止開火煮食喔!

3.提醒您訂房前請詳讀「訂房須知」,確認同意後再來電預訂房間並進行訂金付款手續。

4. 來電訂房後,請於兩日內 (含訂房當日) 匯款總房價30%訂金,跨年、春節、連續假日匯款100%訂金

    至民宿帳戶,3天內的訂房(如:1/1來電訂1/4之住宿)請於電話訂房後當天內完成預付訂金如超

     出時間未完成匯款,民宿有權自動取消原有訂房之房間及不主動連絡告知。

5.完成定金轉帳匯款後,請來電、電子訊息或電子信件,告知以下資料,以保留客房及確保您的權益。

  (1)訂房者姓名  (2)電話    (3)入住日期    (4)預訂房型    (5)轉帳帳號後四碼

 
 
訂房須知 及 住房事項:

1. 故事民宿進房時間PM 300以後,最晚保留時間為晚上10:00退房時間AM 1100以前。

    如果您會晚到請事先通知我們,我們會為您保留房間。 若逾時並未告知民宿,將視為放棄住宿權利,

   本民宿有權不退還訂金

2.早餐時間AM08:30~AM10:00,現做早餐提供,素食者請於訂房時告知辦理住房登記時請先預約用餐時

   間逾時不供餐。

3. 因村落中沒有有線電視之線路,故本民宿裝設中華電信MOD

4. 為維護房間住宿品質,只有鹿角四人房提供加1人加床服務

     六歲以下兒童免費每房一名( 故事單/雙人房以外 ),無提供床墊、枕被備品早餐;

     六歲以上兒童每人酌收 $ 600元,提供床墊、枕被、備品、早餐。

5.為維護其他住客權益及住宿品質,訪客請勿停留超過30分鐘,晚上10點後謝絕訪客。

6請妥善保管房門鑰匙,如造成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7. 凡請住客自行保管自身貴重物品,本民宿不負保管與遺失之賠償責任。

8. 為維護其他住客權益及住宿品質,禁止攜帶寵物入住。

  *如果堅持攜帶寵物入住,民宿有權拒絕入住及不退還訂金。

9. 為維護住宿品質及其他住客安全,房內禁止抽菸。

10. 為維護房間設施品質,請將滾燙熱水倒入馬桶,勿倒往洗手台,避免造成損壞。

11. 如經發現因不當使用而破壞或損害故事民宿之公有設施及設備,須負起全額賠償責任。

12. 為維護寧靜的居住環境,晚上11點後與早上8:30,請勿大聲喧嘩。

      若屢勸不聽,影響他人住宿品質及權利,本民宿會報警處理,並有權請貴賓退房離開亦不退還住宿金。

13. 為維護寧靜的社區住宿環境及保護國家公園境內野生動物請勿施放煙火

14. 本館嚴禁轟趴,嗑藥,吸毒等違法情事,如經發現,一律報警依法究辦,謝謝配合。

15. 以上為故事民宿之住房條款,煩請住宿貴賓共同配合,誠摯感謝。
 
 
 
更改 / 取消訂房退款說明 :   
 

1. 預訂1-2間客房延期保留須於3天前告知預訂3-4間客房延期保留須於6天前告知

    預訂包棟5間客房客房延期保留須於10天前告知,(延期告知 不含入住當日)

    延期限更改乙次,保留訂金期限為3個月, 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2. 單筆訂單若延期限更改乙次,保留訂金期限為3個月, 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3. 若因颱風(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或者其他重大災害,而且屏東縣宣布

    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延期保留3個月或無條件退還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

    颱風警報已解除或天氣狀況仍屬惡劣時(如豪大雨)或疑似有颱風之跡象時 ,

    可保留其訂房3個月但不退訂金,房客欲堅持退回訂金,則扣除訂金五成,

     且須於住宿前一日中午12點前提出,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

 

4. 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或是個人因素要求退房只能交通部的規定辦理

     以下是交通部觀光局的旅館民宿定退參考 (須扣除手續費100元)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
發布之[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


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一、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二、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 

三、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 

四、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 

五、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 

六、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 

七、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