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房須知&匯款資訊

2013-11-03 16:44

 


墾丁 故事民宿  訂房須知

 

注意事項:

1. 如果您這次的旅行是需要可以玩鬧熱High整晚的地方,

  提醒您,我們民宿比較不適合您的需求喔!

 

2.提醒您訂房前請詳讀「訂房須知」,

  確認同意後再來電預訂房間並進行訂金付款手續。

 

3. 來電訂房後,請於兩日內匯款【50%房型訂金】,

  跨年、春節、春吶請於兩日內匯款【100%房型訂金】至

  民宿帳戶如超出時間未完成匯款,民宿有權自動取消

  原有訂房之房間及不主動連絡告知。

 

4.完成定金轉帳匯款後,請來電、電子訊息或電子信件,

  告知以下資料,以保留客房及確保您的權益

  (1)訂房者姓名  (2)電話    (3)入住日期   

  (4)預訂房型    (5)轉帳帳號後四碼

 

住房須知:

1. 故事民宿進房時間PM 3:00以後,最晚保留時間為晚上10:00,

   如果您會晚到請事先通知我們,我們會為您保留房間,

   若逾時並未告知民宿,

   將視為放棄住宿權利,本民宿有權不退還訂金,退房時間AM 11:00以前。
2. 早餐時間AM08:30~AM10:00,現做早餐提供,

   辦理住房登記時請先預約用餐時間,逾時不供餐。

3. 因村落無有線電視之線路,故本民宿裝設中湖電信MOD。
4. 為維護房間住宿品質
,只有鹿角四人房提供加人加床

   服務 (最多兩人)。

   六歲以下兒童免費(每房一名),無提供記憶床墊、備品及早餐;

   六歲以上兒童每人酌收 $ 500元,提供記憶床墊、備品、早餐。

5.  請妥善保管房門鑰匙,如造成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賞

6. 凡請住客自行保管自身貴重物品,本民宿不負保管與遺失

   之賠償責任

7. 為維護其他住客權益及住宿品質,禁止攜帶寵物入住。

   如果堅持攜帶寵物入住,民宿有權拒絕入住及不退還訂金。

8. 為維護住宿品質及其他住客安全,房內禁止抽菸。

9. 為維護房間設施品質,請將滾燙熱水倒入馬桶,勿倒往洗手台

   避免照成損壞。

9. 如經發現因不當使用而破壞或損害故事民宿之公有設施及設備,

   須負起全額賠賞責任。

10.為維護寧靜的居住環境,晚上11點後請勿大聲喧嘩,若屢勸不聽,

   引響他人住宿品質及權利,本民宿會報警處理,有權請貴賓退房離開

   並不退還住宿金。

11.本館嚴禁轟趴,嗑藥,吸毒等違法情事,如經發現,一律報警

   依法究辦,謝謝配合。

12.以上為故事名宿之住房條款,煩請住宿貴賓共同配合,誠摯感謝。

 

更改、取消訂房退款說明:
1. 單筆訂單若延期限更改乙次,保留訂金期限為3個月,

  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2.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14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全數退還。 
3.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10至13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訂金 30%及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退還。 
4.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7至9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訂金 50%及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退還。
5.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4至6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訂金 60%及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退還。 
6.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2至3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訂金 70%及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退還。 
7.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1日(不含入住當日)取消者,

  扣除訂金 80%及新台幣100元手續費,餘額退還。

8.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

   民宿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及不接受延期保留。
9. 住宿當天因颱風、地震等天災因素無法成行時,扣除新台幣100元

   手續費,餘額全數退還或同意保留住宿權利3個月。

   (以中央氣象局頒布之屏東縣陸上颱風警報範圍為準)

 

 

 

 

 

*提醒您訂房前請詳讀「訂房須知」*

*確認同意後再來電預訂房間並進行訂金付款手續*

 

墾丁故事民宿  匯款帳號

 

郵局: 中壢東興

郵局帳號: 0281-1680-2682-10

戶名: 李聿謹